法律分析:1、高速公路上前面车停下,后面车追尾的,应认定前车驾驶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驾驶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高速公路上禁止停车,因此,高速公路上,前面车停下,是错误的,其驾驶人有过错,该过错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但该过错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较小,因此,前车驾驶人应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注意观察,导致撞上前车,后车驾驶人的过错是明显的,且过错较大,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较大,因此,后车驾驶人应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