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很重要的保险,可以在看病之后进行报销。不过很多的患者都会有异地治疗的情况,那么作为广州医保在异地进行报销的时候就要知道比例的规定,那么具体是多少呢?这就需要大家根据下面的内容来详细了解。晖律网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广州医保如何在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单位证明,或申办人凭医保卡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或在广州市医疗保险网上下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简称《异地就医记录册》。
(二)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按规定在同一居住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选当地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并经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需注明医疗机构等级)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后,携带资料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二、广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城镇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1、规定标准:80%
2、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
其他医疗机构: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门诊大病、慢性病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
1、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2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三级医院112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
2、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因此,对于在异地进行治疗之后报销的比例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医保的报销需要遵守规定,这方面在政策上有明确说明,大家需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才能在报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费用报销。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晖律网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