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尽早作出决定。企业若不想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如果企业既未和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又未及时办理终止手续,则很容易便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再想解除劳动关系,就需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公司未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又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视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适用这条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