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子女可能无法考入军警院校,对孩子报考其他学校基本没有影响,同时对子女以后参加公务员考试、参军、入党及进入相关的国企单位的政审可能会有影响。子女可以照常参加学习、工作和其他资格考试。直系亲属的刑事责任由其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和接收:
一、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二、泄露党、国家和军队秘密的;与出逃国外、境外或在国外、境外参加间谍和反动组织的直系亲属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三、组织、参加境内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当地公安部门认定的为准)的;组织、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课等活动的。
四、被判徒刑、拘役、管制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被依法劳动教养、行政拘留过的;因违法犯罪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因民事、经济等方面纠纷的诉讼尚未解决的。
五、参加过“法轮功”以及被公安部门确定为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六、有流氓、偷盗、抢劫、诈骗、赌博、走私贩私、卖淫嫖娼、吸食毒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行为的。
七、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的。
八、道德品质不好,组织纪律差,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处分的。
九、刺有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图案和“字”、“点”,并带有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的。
十、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或其他直接抚养者中,被判刑或受过组织处理,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的。
十一、由于其他原因,其现实表现难以查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