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条件:
1.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3.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4.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5.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6.外国驻华机构;
7.社会团体;
8.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9.外地常设机构;
10.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要出具的证明文件: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 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正本;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3.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4.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5.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6.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7.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法律依据】: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第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 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第二十一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