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你的姓名办营业执照存在不特定的风险,建议谨慎处置。
如果用了你的名字去登记,你就是店铺的法人,如果店铺有什么违法行为,或者出了什么事,承担责任的人是你;如果他拖欠债务不还,最后找的人也是你。
法人责任的行为主体是法人的工作人员,但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是法人。
别人用他人身份证办执照对出借人影响很大,可能承担财产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1 如果对方办理后企业亏损,企业工资等将由出借人支付
2 如果对方进行诈骗活动,最终负责人是出借身份证的人,公安会凭执照找人。
3 如果对方办理执照后与外界签订协议,无法履行了,责任也由出借身份证的人负责。
所以 最后建议不要随意出借自己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