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民警、警察、干警没有区别。人民警察(简称民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正式名称。包括公安系统(由公安部领导)、国家安全系统(由国家安全部领导)、监狱/劳教系统(分别由司法部下属的监狱管理局和劳教管理局领导)的在职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行业警察(铁道公安、森林公安等)。他们的警服臂章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字样。人民警察根据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有一定的执法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官兵不是人民警察。公安机关等配备警力的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如文职人员或雇员)不是人民警察。干警指的是政法部门中干部、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合称。“干警”是集合名词,不受表示具体数量的词语修饰。干警民警都是警察。但是警察不一定都是干警,比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简称武警,因为武警当中有士兵, 不全部是干部, 通俗民警干警警察。 是指蓝衣服的警察,一般来说三者是没有区别的。
人民警察法修改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作如下修改:将第六条第十一项修改为:“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人民警察着装规定
1、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2、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人民警察禁止性行为有哪些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违法违纪的,哪些人有权检举、控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这一规定包含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检举、控告的主体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或者知道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检举和控告既可以口头形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这样有利于方便群众,也有利于及时纠正不严格执法的行为和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检举、控告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出现的不严格执法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三是,接受检举、控告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这里的行政监察机关,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就是监察委员会。四是,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于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检举、控告,也不能置之不理,应当及时转交有权的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