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前的房产换新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及其他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是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换新房后也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