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如下: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