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算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并非婚后投资收益,所以增值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实际上,第二种观点即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对的。首先,该房屋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其次,该房屋的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刘先生拥有该房的完全产权,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房屋虽然增值了,但并非婚后投资收益,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