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不一定要按手印才有效。以下因素也影响欠条效力:
(1)标题写明“欠条”。
(2)写明欠款原由,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
(3)写清欠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欠款人最好摁手印。
(4)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5)写清楚出借的方式。
(6)欠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最好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为据”作为欠条正文的收尾。
一、欠条需要写清楚哪些条例
欠条需要写清楚如下条例: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应明确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明确写明贷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及支付方式应写清楚;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二、写借条需要包括什么
(一)名称: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二)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
(三)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四)时间: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这里需注意,期限明确与否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
(五)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六)签名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
(七)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证人。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
(八)语言文字:打借条,在书写上一定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以及语句有无歧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