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什么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处罚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处罚规定如下: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卫生间的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卫生间的规定如下:法律分析:卫生间应当与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避免食品接触不洁物。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否试营业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以试营业,需要办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再营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分内容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否试营业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以试营业,需要办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再营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分内容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