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间的保修责任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后的保修责任为业主负责,物业公司对此并没有责任。
一、电梯被雷击受损谁的责任?
电梯被雷击是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果是在保修期内一般由电梯维保公司负责则维修,过了保修期则需要由物业负责维修,雷电击中出现大故障,需要更换费用较高的零部件时,就需要业主共同进行承担。电梯维修原则是:小区居民日常交的电梯费当中就包括了电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这就意味着物业要负责日常的维护与保养,而物业又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了日常维保合同。在维保公司日常维护到位的情况下,一旦电梯出现非人为的损坏,那么物业要看合同内是否与维保公司约定过一定额度的维修费用承担责任,如果有则根据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为电梯的产权所有人的业主就要承担维修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二、厨房共用主管道漏水谁的责任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
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会出现以下情况: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
三、电梯的维修和养护应由谁来负责
电梯属于共用的设施,产权是全体业主所有。电梯坏了以后电梯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由物业承担;
如果是在保修期外,按规定是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范围内支出。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支出维修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