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可以拘留,具体要看拘留的类型,如因疾病不符合拘留条件可不拘,作罚款处理。可以就赔偿提起民事诉讼。而刑事拘留不会因为肺结核减少拘留时间,可根据肺结核患者具体情况申请进行适当的隔离服药,多少天应按照相关法律条文正常执行。这是因为肺结核分为开放性和非开放性患者,开放性即有较强的传染性,但通过正规服药3周即可以转为非开放性即无传染性状态。
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安拘留所是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第三条治安拘留所由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设置,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管理。
相当于县级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处)根据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可以设置治安拘留所。
第四条治安拘留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正、副所长,根据需要配备民警。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民警。
第五条治安拘留所的拘舍要牢固、通风,采光充足。对被拘留人应当男、女分舍拘禁。
对被拘留人中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单设拘舍。
有条件的治安拘留所应当设置学习室和活动场地,可以开辟劳动场所。
第六条治安拘留所新建、扩建、修缮和购置必要设备、器材等所需经费,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地方基建、财政预算,专项拨款、专款专用。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