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吗
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签字也有效。
二、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法律效力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2.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3.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4.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5.刻制不同。
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编码一样吗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编码是不一样。编码后六位是刻公章的那家刻章公司的序列号。比如说这家印章公司刻了同一个公司的财务章和公章,那么这枚公章的最后六位编号是011111,财务章是011112,财务章编号紧跟公章编号,他再接一单业务的话就011113。公司公章上,不一定都有编码。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公章有两种,一种是带编码的,一种是不带编码的。带有编码的,被称为编码防伪公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