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法对偷越国境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偷越国边境罪和叛逃罪的界限有以下四种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第二、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第三、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第四、犯罪客体不同。偷越国境罪通常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