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鉴定意见是属于实物证据的。鉴定意见是指民事诉讼中遇到专门性问题,委托鉴定机构以其专业知识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根据法律规定,鉴定意见也是属于实物证据的一种。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