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民法典已故无遗嘱财产应该如何继承
对于无遗嘱遗产,依法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依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为,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丧偶儿媳对其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女婿可以继承吗
儿媳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可以继承。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是丧偶儿媳,并且对公婆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房产继承顺序如何划分
房产继承顺序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