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必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卡注销相关资料: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合并以及其他停止执业的情形时,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并应及时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