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店里顾客偷走,属于偷窃,可以立案。
偷窃(或盗窃、偷盗)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包括管领、支配、处分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法律上,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作出这种行为的人被称为“小偷”、“窃贼”等。偷窃犯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意图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所有(管领、支配、处分等),且有认知其为他人财产的能力,而故意未经同意地取走他人财产,为侵犯财产法益的犯罪。
偷窃的种类如下:
1、店铺盗窃;
2、顺手牵羊;
3、扒窃;
4、以墓地里的陪葬品为偷窃目标的“盗墓者”;
5、不以财物多寡为目标,只是享受窃盗时带来的快感的“盗窃癖”;
6、电气或能量的窃盗;
7、侵入住宅窃盗;
8、盗刷他人信用卡、破解自动贩卖机取得物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