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由仲裁庭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_x000D_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x000D_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