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有:1.身份证明;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合同、收据、借据等;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