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不是越久越好。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2.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3.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风险提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资本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法取消了强制性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限制,股东仍应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需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罚款。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律师,避免风险。
认缴了注册资本金可以不缴吗
新《公司法》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些人认为认缴注册资本金不用缴或者要几十年以后再缴,于是在设立公司时认缴了金额巨大的注册资本金。一百、一千万、几个亿的公司屡见不鲜,其实这样做是有很大风险的。无论在哪种注册资本制度下,注册资本金始终是要实缴的。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及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或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或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以按实缴足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无法清偿该债务时,未足额出资的公司股东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公司被依法解散清算或申请破产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马上补足注册资本金,即使发起人将股权对外转让给他人,出资义务也不能被免除。因此在设立公司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认缴注册资本金要充分考虑风险,理性抉择。
公司增资的资本可以认缴吗
认缴的出资是指公司设立时候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所承诺提供的资本数额;实缴的出资是指股东实际提供给公司的资本数额。公司增资是认缴还是实缴,这个问题取决于公司设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公司增资实行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公司增资应实行认缴制,至于认缴限额和认缴期限,新《公司法》已经全面取消,具体由股东自行约定。
公司的认缴资本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公司章程确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现在注册资本制度为认缴制度,认缴制的意思是只需股东书面作出注册资本的承诺,无需及时缴纳,只要在公示后,约定期限内缴足即可。由此可知,认缴资本并非无时间限制,而后要看企业的公司章程是如何设置的。风险提示:股东也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缴清期限。但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并非越长越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注册资本以及认缴期限是需要向社会进行公示的,也即对企业的发展存在重大影响,因此不可无限制的在缴清期限到来前修改章程延长认缴期限。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针对新公司吗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是适用于除实行认缴制之外的所有公司,不仅仅是针对新公司。在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生效前注册成立的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制,不适用认缴登记制度。如果公司不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在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生效前注册成立的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更改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认缴限额和认缴期限等相关事宜由股东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