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_x000D_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_x000D_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_x000D_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_x000D_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_x000D_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