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天府新区是成都市的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积极探索各种落户政策以吸引优秀人才和创业者。2023年起,新区将实施新的落户政策,将重点放在人才和创业者方面。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和创业者可以申请在新区落户:1.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全国范围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职称的人员;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3年以上,回国后在新区创业或工作,且企业在新区注册;3.在新区开办新技术、新产业项目,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或总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4.在新区参与创新创业,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个人或团队。此外,新区还将在落户申请中对其他人才和创业者给予适度照顾,例如允许拥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在新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累计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的人员申请落户。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户籍管理的要求,并在新区合法稳定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