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其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子女投靠落户政策的,可以同时办理子女随迁落户手续。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也就是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未落户之前,其子女只能在津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不能上高中。外籍孩子转学参加天津普通高中招生和参加普通高考,其父母必须是天津户籍人口或蓝印户口。
天津外地人可以办理居住证,但必须参加积分落户,在津落户后,其子女可随迁至津。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实施后,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外来人员取得居住证后,随迁子女可以申请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接受义务教育后,可以在本市报考职业院校,参加春季高考。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正式户口,其随迁子女按照政策也取得本市户口后,可以在津参加中考和高考。但是否能参与高考与落户时间有关,具体要看教育局关于高考前转学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