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罪是违反了国家规定的经济管理法规,破坏了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罪受到损害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并且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行为。犯罪的主体有的可以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可以由单位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