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的答辩状,只要表明自己不同意离婚的强烈愿望。如果没有法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了,那答辩状就需要仔细斟酌。具体需要,针对对方起诉状列明的离婚理由列出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尚未破裂。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要怎样能离掉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离掉的方法:
1、如果判决生效,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经调解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即使法院作出离婚民事调解书;
2、如果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的,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对当事人的第一次起诉,是判决驳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二次起诉本身就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
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三、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不肯离婚解决方法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不肯离婚,女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法院判定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夫妻感确已破裂的证据需要提起诉讼方主张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离婚涉及双方的利益,双方存在分歧时,法院会考虑给予一个和好的机会,因此第一次起诉离婚,无法定理由,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小。
根据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