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期限如下:1、行政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一般是在3天内。但是对于一些情况特殊或者是比较复杂的案件,行政机关会申请延迟1到4天,以方便查清案情。但是对于重大案件或者犯罪嫌疑有重大嫌疑的行政机关还可以申请把拘留的期限延长至30日,但是最长不可超过30日;2、行为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内的拘留所。对于拘留的时间不能超过15天,合并处罚被罚人不能超过20天,被拘留人不服公安机关处理结果的,可以依据法律的相关条款提起行政诉讼或指示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