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公安局会通知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诈骗罪的四个特征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该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为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通过骗取等方式获取的利益;
2、客观要件:诈骗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欺诈的方法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金额较大的他人财物;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他人的有体物,还包含骗取无形物以及财产性利益;
3、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是直接故意的行为,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4、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