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委与监察委的分别有:
(1)机构性质不同,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
(2)任命形式不同,纪检委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然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监察委领导是由全体会议选举报上级党委会批准;
(3)监督范围不同,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方法。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搜查女性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
1、中国共产党机关公务员;
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公务员;
3、监察委员会公务员人民法院公务员;
4、人民检察院公务员;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公务员;
6、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