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婚生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给付的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孩子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应当按月定期给付,不得拒绝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_x000D_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_x000D_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_x000D_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_x000D_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_x000D_
第五十条_x000D_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