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总行营业部 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
福州台江支行 台江区八一七中路256号茶亭国际“居然之家”一、五层
福州科技支行 台江区义洲街道浦东路10号群升·白马郡1层
福州六一支行 台江区六一中路333号祥美花园
福州广达支行 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北侧
福州永兴支行 台江区国货西路188号
福州金城支行 晋安区塔头路270号隆华大厦一、二层
福州吉祥支行 晋安区六一北路158号
福州五一支行 晋安区象园街道晋连路1号世欧王庄C-a2二期12楼04、05商业网点
福州闽江支行 晋安区长乐路125号长乐苑B楼
福州三山支行 鼓楼区华林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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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温泉支行 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