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到精神损害的当事人应当列举出自己人身权益确实受损的证据,如正规医院开具的伤残等级证明,证人证言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如受害人不能如期提交自己精神受到损害的证据,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法律依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_x000D_
证据包括:_x000D_
(一)当事人的陈述;_x000D_
(二)书证;_x000D_
(三)物证;_x000D_
(四)视听资料;_x000D_
(五)电子数据;_x000D_
(六)证人证言;_x000D_
(七)鉴定意见;_x000D_
(八)勘验笔录。_x000D_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_x000D_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