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方式:由有关人员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后应依法审查,确认属于无效法定情形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_x000D_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_x000D_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_x000D_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_x000D_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_x000D_
第十条_x000D_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