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初育证明可以到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此证明。如果申请人不在户口在地居住,当地居委会无法了解其婚育情况。需要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初婚初育证明信。申请人需带着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需要以下证件:
1、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男方户口簿原件,男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内容:证明某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登记结婚,属于初婚未育未抱养。特此证明。)需盖单位公章。
3、人才中心开具的婚育证明还要加盖人才中心公章。
4、然后带上以上资料交给社区居委会,换取一张加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然后拿到所在街道计生办加盖员当街道计生办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