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体现党和政府执政的重大举措。取消农业税,是奉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以人为本”理念的践行,是中央落实“重农”思想、打造公正公平社会环境的最直接体现,将有力地铲除对农民的歧视,进而构筑和谐社会奠定基础,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真正代表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取消“皇粮国税”,是鼓励农民种粮的一个重要信号,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战略意义。随着这一政策的家喻户晓和国家对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三)增加农民的收入。取消农业税是农民之福,农业税的取消对农民起了非常大的激励作用,取消农业税相当于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的实际收入。2005年科右中旗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91元,比上年增收193元,增长11.37%,增幅比上年提高6.97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加,将会倍加珍惜土地。
(四)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取消农业税,增强了农业基础地位,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出现了外出打工农民争相回乡种田的现象。农村政策含金量的提高激发出农民种粮积极性,实际上将转化为农民对农业的新一轮投入。据调查,减免农业税增加的收入90%以上,农民又投到了土地上,化作了黑土地的营养。截止2006年3月20日,科右中旗销售种子25.4万斤。销售化肥62吨、农药25吨、农膜35吨。
(五)产生了新型的干部关系。取消农业税改变了农民和政府原有的关系,农民和苏-木(镇)政府将是全新的一种关系,将使苏-木(镇)政府的行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同时也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消除了群众的抵触情绪,苏-木(镇)、嘎查干部可以从繁杂的收税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为农民增收服务。推动苏-木(镇)财政改革和机构改革,有利于农村生产生活的稳定。
(六)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长远和持续的发展。因为农村的休养生息有一个过程,取消农业税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的竞争力。给农民增加购买能力,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
(七)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取消农业税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也会有所不降,不但对农产品的生产者有利,而且对农产品的消费者也有利,给城镇居民带来一定的好处。
(八)增加了**信用社储蓄存款来源。持续的支农政策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对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影响。农业税取消后,农民存款增加了来源。据调查,2005年**中旗农村信用联社储蓄存款与年初比增长了14.5%。取消农业税,农民支出减少,使原有储蓄存款更加稳固,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为农民提供更大的增收空间。
(九)壮大了**信用社的经济实力。**信用社改革,大量吸收股金。由于取消农业税,农民增收,有更多的闲置资金入股,促进了**信用社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壮大了**信用社的经济实力,也为**信用社改革带来了生机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