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之间应当拟定协议表明该债务由一人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并实际用于个人经营、消费等的、或是以夫妻共同名义所借但实际也是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且另一方未进行追认或不知情的,均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需要债务方以个人财产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