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1条的规定,换领身份证及损坏补领身份证的,必须交回原来的身份证,而遗失补领身份证不需要交回原证;
2,到期换领身份证的,最早只能提前90天换领,遗失及损坏补领身份证的,不受身份证有效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补领;
3,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