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的办理不光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哈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办理相关的手续,这样才可以成功的办理。在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浙江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浙江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夫妻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
2、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3、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二孩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胎儿的娩出主要靠子宫收缩及腹压的作用,将胎儿从子宫“逼”出来,这要消耗大量的精力。如果产前吃不好睡不好,对生产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