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当然,对于该试用期的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如果公司在办理辞职时,不办理不帮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说离职报告等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如果公司在辞职的时候拖欠劳动者工资,建议劳动者是收集相应的证据,比如说在试用期内的出勤记录,劳动合同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根据这些收集的证据材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