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能够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的怎么去确定履行地
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的履行地一般确定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通常运输合同中应写明履行地点、期限及方式,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确定,但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一般认为运输合同的履行地为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
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该如何处理
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呢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交易习惯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怎么理解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理解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双方存在歧义争议,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