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校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成立条件,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则该劳动合同有效。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在校生作为学生以及劳动者具备双重身份,在校生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在在校大学生因工作遭受伤害时依据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补偿时往往得不得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