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首先,建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得随意改变合同内容,且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不得违反招投标法规,如不得泄露竞标信息,不得恶意串标,不得利用权力进行不正当竞争等。此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作过程中也必须遵守公平诚信原则,不得以低价中标、虚假承诺等手段获取合同,不得逃避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责任。最后,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等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反规定,以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