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的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当事人一般是先按照协商的方式进行分割,在协商不成的时候可以进行平分的原则进行处理,而除此之外还应当适当照顾女性以及子女的利益,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基础下,应当考虑到分割财产的属性,除此以外,分割必须遵循不能滥用的原则。因此当事人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可以根据上述的三种分割原则进行财产处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