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来讲,对于村干部在工作中、也包括在家庭生活中的违规问题,有两种投诉方法:
一是向乡镇党委进行投诉,乡镇党委担负着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全面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也是最贴近村级工作的领导机构,因此,乡镇党委应该是责无旁贷受理这种投诉的。
二是按照行业主管的方式进行投诉,例如,村干部违规安排村民建房宅基,可以向国土部门投诉;如果村干部违规少批多伐村内树木,可以向林业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村干部违规在低保户的申报上弄虚作假,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