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租收据的开具通常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首先写明租金收据标题,其次写明支付人与房租基本信息、租金金额(包括大小写)、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最后写明收款人基本信息,收款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_x000D_
《票据法》第七条_x000D_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_x000D_
第八条_x000D_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_x000D_
第九条_x000D_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