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究、开发;半导体材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照明器材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抛光垫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