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2、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3、加强病案管理;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操作规程;5、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6、实施知情同意,防范医疗争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