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限有一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到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自动终止。新规定原已核发并登记有效期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延长至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
2、法律依据: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需要预售商品房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审批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上市出售。
1、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售房单位预售商品房,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预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售房单位提交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对售房单位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及时予以办理。
3、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申请予以审批,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4、预售许可证的公布: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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